職位描述:
崗位職責:
1、貫徹執行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政策,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,起草、修訂并完善公司內部審計制度,健全內部審計體系。
2、參與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制訂,并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、內部控制制度的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性、合理性、執行性進行審計監督評價。
3、進行各類專項審計工作,收集、整理內部審計工作資料,編制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;對各分公司進行企業內部審計。
4、加強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各部門的監督與控制,嚴肅財經紀律;查錯揭弊,改善經營管理,確保有關規章制度的切實有效執行,提高經濟效益,并對重要相關經營活動開展專項審計調查。
5、參與招標采購、重大金額、日常經營事項、重大合同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業務決策程序,監核決策過程,對決策程序及決策依據的合法、有效性發表意見;但審計部不發表決策性意見。
6、對被審計事項做出審計評價及改進提出審計建議。
7、對公司的各經濟活動部門、經濟核算單位,不按規章制度辦事、違法亂紀、營私舞弊、貪污盜竊、破壞集體和公司財產,損害其經濟利益的現象直接進行審計監督。
8、做好審計資料的整理、立卷、歸檔工作。
任職資格:
1、年齡30-45歲,全日制大專學歷,財務、會計、稅務、金融、審計等相關專業,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師或審計師資格證書;
2、3年以上大型房地產公司會計管理經驗;5年以上財務或審計工作經驗;
3、具有全面的財務、審計專業知識;
4、精通國家財稅法律法規,熟悉會計準則及相關的財務、稅務、審計、金融政策;
5、為人正直、責任心強、作風嚴謹、工作仔細認真;
6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、有良好的紀律性、團隊合作精神。